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政策解读
新闻动态 / news information

环评及排污许可新规发布 重点关注三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26 浏览次数:1603次 关闭
      经过半年的征求意见,近日《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结合最近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排污许可领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排污许可制度与环评为主的源头管控成了近期生态环境工作的重点。政策的发布会对现有的排污许可工作有什么变化?生态环境部在日常的排污许可工作检查中重点关注哪些问题?企业需要注意哪些环评与排污许可现场检查内容呢?


      01

  近期短短的一个月内,中央连发《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与本方案,从制度上与执法监督上均明确了未来几年的力度,中央对于排污许可工作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但从“十三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形势来看,尚存存在很大的挑战。

  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安排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管理、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和能力建设等工作任务。


  《方案》以“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主线,在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等方面,哪些内容被屡次提到且意义重要,会成为新时期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新看点呢?

 

  一是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与“十三五”期间环评改革以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等多项行政许可、以“放”为主要特征所不同,“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更加重视体制机制改革,侧重精细化管理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持续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例如对于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管理的试点,明确在产业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平台上探索实践,既能防止随意无序简化,又能提高联动管理的效能。对于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两类建设项目,《方案》提出探索形成差异化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对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影响类项目,开展深度衔接改革试点,深化自主验收和后评价管理改革。

 

  二是有力支持“双碳”目标。为切实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承诺,我国作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重大宣示,并陆续发布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顶层政策文件。《方案》提出,建立“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评管理台账、支持各地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推进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相关数据统一采集等举措,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中的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作用凸显。此外,《方案》还提出组织开展减污降碳生态环境分区协同管控试点,探索构建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在产业园区层面推进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等工作,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是着力加强监管执法。《方案》对“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各领域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执法督察等要求,包括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排污许可证作为固定污染源日常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通过“互联网+监管”的手段,对产业园区、流域、港口等领域规划环评开展抽查、核查,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通过环评文件复核等方式,持续打击弄虚作假等严重质量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和全过程的监管执法,既为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提供保障,也为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制度有效性的充分发挥奠定基础。

 

  四是积极谋划新领域业务。为应对“十四五”期间可能出现的新任务,《方案》进行了提前谋划和部署。

 

       02

  不管是《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还是最近发布的《“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中均提及了对加强监管执法的重要性,《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更是明确指出要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宣传,扩展典型案例应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那么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排污许可典型执法案例中,主要关注了哪些问题呢?

 

  无证排污仍然存在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积极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快生态环境制度衔接融合,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汪键介绍,截至2022年3月,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已将329.28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基本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然而在当前,无证排污现象仍然存在,《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构建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

 

  加强监管确保按证排污

 

  典型案例中,江苏省苏州市嘉诠精密五金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对氮磷废水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单独收集处理后回用,而是混入综合废水一同处理,且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加药装置未正常运行,导致混合后的废水未经有效处理即排入黄埭污水处理厂。重庆市国豪食品有限公司污水总排口外排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均超过其排污许可证中执行的浓度限值。

 

  “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其对排污的总量、浓度、排放方式等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发现,不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数量依旧不少。”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督察专员李天威表示,截至2021年年底,共查处各类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3500余件,罚款金额3亿余元。

 

  如何让排污证制度成为一个有牙的“老虎”?去年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指出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是排污许可制度落到实处的重要的保障。

 

  明确严惩和轻罚

 

  《指导意见》中强调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要求在2022年6月底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因地制宜补充细化排污许可处罚幅度相关规定。

 

  相较于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动辄二三十万的处罚金额大大降低。并鼓励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许可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进行细化量化,进一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03

  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排污许可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落地。上有政策,下有行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目前已经紧锣密鼓的开始部署排污许可和环评方面的相关行动。

 

  随着非现场执法的推广,与大数据、远程网络、现代化智慧平台建设等技术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紧密联系,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将越来越全面化、智能化、精确化、科学化,而检查形式将不拘泥于任何形式,然而与企业面对面的帮扶与检查,仍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工作,那么具体有哪些企业需要注意的环评与排污许可现场检查内容呢?

 

  1、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抽查

 

  主要核查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避让敏感目标、产业发展调整、布局结构调整等优化调整建议和相应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实施中已经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依法进行核查,同步调查报告书是否存在严重失实等质量问题。

 

  2、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复核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规划环评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重点核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审查的规范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合理性、优化调整建议的可行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核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是否符合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评估审批是否合规等。

 

  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落实情况抽查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已经开工在建的,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措施是否同步实施,是否存在重大变更;已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重点检查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区域主要污染物削减替代等要求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自主验收,验收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环评技术机构管理情况检查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要求,检查环评技术机构基本情况、人员配备、质量控制、档案管理、信用平台登记等情况。重点核实环评技术机构和环评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建立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相关档案管理情况,技术能力与承担业务是否匹配等。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落实情况抽查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主要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合规性,重点检查登记表填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是否存在擅自降低环评等级、弄虚作假以及建设项目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禁止开发区域等违法行为。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落实情况抽查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检查全覆盖情况,即是否存在“应发未发”“应登未登”排污单位;检查管理类别准确性,即是否存在发证类违规降为登记类,发证类重点管理违规降为简化管理等情况;检查发证登记质量,包括排污许可证记载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与实际的符合性,排污许可证中企业执行标准、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规范性,排污登记表质量情况。

 

  7、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抽查

 

  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提出的自行监测、台账记录、环境管理要求等落实情况,执行报告提交频次及内容等要求落实情况;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整改要求落实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往年通报的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文章转载于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